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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0:32:39 股吧网页版
棒杰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

(二)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
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
权办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审议决策公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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