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建朴路 66 号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114,983,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5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14,967,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251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股份 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967,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1%;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6,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967,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1%;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6,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967,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1%;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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