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2 17:47:08 股吧网页版
勤上股份: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维护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出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亦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前述主体拟实施相关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回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股份回购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股份回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1.75 元。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42 元/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29 元/股(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出售。若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出售的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29 元/股(含)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2,183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52%;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29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31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1%。具体回购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