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鲍禄,196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北京大
学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欧盟“让 莫内”讲席 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我对董 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鲍禄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0 0 4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对相关人员年度薪酬情况进行审议。
(2)提名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个人职责。2023 年,在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签署<债务豁免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该事项能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职责范围内发表专业意见,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多次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计划,询问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具体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确保年报及时、准确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参加股东大会,与股东进行现场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