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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0:07:13 股吧网页版
仁东控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茂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周茂清,2023年度在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任职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周茂清,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融资租赁研究基地副理事长,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曾担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目前兼职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23年2月20日,本人因个人原因向仁东控股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务。因本人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辞职报告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本人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

目前本人不在公司担任职务,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涉及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对所审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1 1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任期内本人共参加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沟通了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本人从个人专业角度提出了一些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任期内本人共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本人参加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审计沟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机构就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交流。本人从自身专业性角度提出相关建议,要求审计机构进行严密的调查审计程序,做好相关的审计穿透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对召开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经营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任期内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高度关注,积极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主动查阅相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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