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狄瑞鹏,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美国新奥尔良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历任清华大学金融系助理教授、清华大学EMBA项目副主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助理院长,2016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球高管课程项目主任,目前兼任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3年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6 6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实际出席 6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实际出席 4 次。本人对所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内共召集和参加 5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期间就公司年度审计事项多次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和年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对发布的相关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关注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核查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情况,还就内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审机构负责人选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内共参加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就公司经营情况和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审议讨论。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内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 2022 年度相关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和讨论,本人认为债权人对公司债务单方面、无条件并不可撤销的豁免,能有效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需发表意见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涉及发表意见的事项 披露日期
2023年3月7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事项 2023年3月8日
十二次会议
2023年3月28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023年3月29日
十三次会议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2023年4月27日 十四次会议 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度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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