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 8.89 亿元。
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建国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建国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迎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除 2020 年 7 月四川证监局监管谈话 1 次外无受到其他
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签订的相关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信永
中和就审计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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