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审计报告
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518Z041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 - 3
2 资产负债表 4
3 利润表 5
4 现金流量表 6
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
6 财务报表附注 8 - 5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922-926 (100037)
审 计 报 告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4]518Z0410 号
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豪晨”)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浙江豪晨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豪晨,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浙江豪晨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豪晨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浙江豪晨、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豪晨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