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提高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并使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称“本办法” )。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3 年度营业收入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
2023 年净利润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第一个行权 2024 年 30% 30%
期
第二个行权 2025 年 50% 50%
期
第三个行权 2026 年 70% 70%
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或 B≧B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80%×Am≦A
(A)或净利润增长率 或 80%×Bm≦B
(B)
A<80%×Am 且 80%×Bm X=0
各个考核期,公司层面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第一个行权 2025 年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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