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航高:收到终止上市决定 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 ST 航高(002665)8月8日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据公告,公司股票在5月30日至6月27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同时,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对此,公司提示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此前,因公司2023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2023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黄文佳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据公司公告显示,本次立案尚未收到具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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