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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4-035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德区法院”)出具的《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查封情况告知书》((2022)粤 0606 财保 212 号(续冻)),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继续保全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1.申请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全申请情况
2022 年 6 月,因雪松信托未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
相应承诺义务,公司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保全,由南昌仲裁委员会及公司将保全申请书提交给顺德区法院。根据顺德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606 财保 212 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 3,846,154,749.3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顺德区法院对雪松信托持有的 70,874,964 股国盛金控股票进行冻结,对雪松信托持有的 240,859,055 股国
盛金控股票进行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保全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因公司与雪松信托所涉业绩承诺补偿仲裁案(案号为[2022]洪仲案受字第0231 号)仲裁程序尚在进行中,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特向南昌仲裁委提出继续冻结申请,由南昌仲裁委将继续查封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至顺德区法院裁定并
执行,保全执行结果为:雪松信托持有的 70,874,964 股已续冻,新冻结到期日为
2027 年 6 月 17 日;雪松信托持有的 240,859,055 股仍处于登记轮候状态。
二、股份继续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继续冻结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起始日/委 冻结申请
名称 第一大股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托日期 到期日 人/轮候 原因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机关
致行动人
雪松 2022 年 6 2027 年 6 佛山市顺 司法再
信托 33,189,344 10.65% 1.72% 月 28 日 月 17 日 德区人民 冻结
法院
雪松 2022 年 6 2027 年 6 佛山市顺 司法再
信托 17,078,007 5.48% 0.88% 月 28 日 月 17 日 德区人民 冻结
法院
雪松 2022 年 6 2027 年 6 佛山市顺 司法再
信托 否 18,130,444 5.82% 0.94% 是 月 28 日 月 17 日 德区人民 冻结
法院
雪松 2022 年 6 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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