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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8 19:29:57 股吧网页版
东江环保: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4-3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9:15 ~ 9:25、9:30 ~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 11 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碧安先生。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472,364,38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2.7380%。其中出席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3 人,代
表股份 470,030,635 股,占本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的 51.93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0 人,代表股份 203,454,807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8.4079%);出席本次
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为 2,333,750 股,占本公司 H 股股份
总数的 1.1661%。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9 人,代表股份 6,112,966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碧安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472,216,7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87%;
反对 79,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7%;

弃权 6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45%。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72,216,7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87%;
反对 79,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7%;

弃权 6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45%。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72,216,7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87%;
反对 79,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7%;

弃权 6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45%。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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