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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6 18:20:07 股吧网页版
顺威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拟定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 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低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
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连选可以连任。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权益;

(二)具有法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

(三)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
能够独立有效的行使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四)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八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建议召开监事会的权利;

(三)列席公司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权利;

(四)享有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五)经监事会委托核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监事,有查阅簿册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的权利;

(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享有的其他监督权利。

第九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采取措施避免自身
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履行监督职责;

(二)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股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

(三)保守公司机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四)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收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五)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
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
涉。公司应对监事履行职责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业务经费。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开展监督工作和参加对外会议、培训、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监事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公司任何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公司各
业务部门须按照要求给予必要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十三条 监事在任期内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股东利益或员工权益
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其监事职务。

第十四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公司章程》第五章有关董
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任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改选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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