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
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8 月 12 日作为授权日,以 2.94 元
/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5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形式: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员工,不含金河生物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75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71,694,398 股的 1.5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
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
月。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50%
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50%
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8.97%;或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6%。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3.33%;或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3.87%。
注:1、“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