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1 16:57:02 股吧网页版
金河生物: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2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 6.6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回购方案发布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人民币 6.6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
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以及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公司均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8 日、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4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5,221,5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97%,最高成交价为 5.1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2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 50,098,780.2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
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
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