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本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沈阳远大智能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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