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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2 20:12:51 股吧网页版
远程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8,1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14,362,9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即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8,14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1 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8 号

咨询联系人:仇真

咨询电话:0510-80777896

传真电话:0510-8077789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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