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9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525%,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8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情况
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
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011万元整,贷款期限为1年。该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后实施,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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