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浩源
股票代码:0027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举东
住所:阿克苏市新华东路XX号XX号楼XX室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新华东路XX号XX号楼XX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001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0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一致行动人: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浩源拥有权益的股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周举东
盛威实业 指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众和投资 指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盛威实业和/或众和投资
新疆浩源、公司、 指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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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