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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2 20:07:47 股吧网页版
良信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3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4-05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提名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
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1%以上的股东
有权向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即 2024 年 8 月 13 日前)以书面
方式向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6、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提名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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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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