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7 18:03:15 股吧网页版
光洋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吕超、薛桂凤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9日、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
团”)、吕超、薛桂凤、张学泽、吕元永、吕源江、刘玉明、窦红民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高新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依据荆门中院(2022)鄂08民初22号民事判决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荆门高新投向荆门中院申请直接持有上述股东涉案的质押股票(天海集团质押股票数2562万股、吕超质押股票数1085万股、薛桂凤质押股票数75万股、张学泽质押股票数11万股、吕元永质押股票数6万股、吕源江质押股票数6万
股、刘玉明质押股票数6万股、窦红民质押股票数6万股),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天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吕超、薛桂凤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与荆门高新投沟通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天海集团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划转给荆门高新投,天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吕
超、薛桂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395,120股,合计持有公司当时总股本573,672,967股的比例为6.5185%;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745,120股,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562,097,967股的比例为3.156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减少3.3616%。具体变动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3,672,967股减少至562,097,967股。天海集团、吕
超、薛桂凤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合计增加0.1342%。

2、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与荆门高新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荆门中院于2024年9月10日出具了编号为(2024)鄂08执恢29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解除天海集团持有的公司805万股股票、吕超持有的公司1,085万股股票、薛桂凤持有的公司75万股股票的质押及冻结。上述合计1,965万股股票解除质押及冻结后按照7.36元/股价格过户至荆门高新投名下抵偿债务,股票所有权自裁定送达荆门高新投时起转移,荆门高新投可持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上述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同时划拨前述股票所产生的孳息(现金红利或债券利息),转入荆门高新投名下。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所持公司19,650,000股股份已于2024年9月26日被司法划转至荆门高新投抵偿其相应的债务,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因此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9,65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745,120股,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562,097,967股的比例为3.1569%,持股比例合计减少3.4958%。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5,629,680 4.4676 17,579,680 3.12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