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使用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金证券”)作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光洋股份增加使用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661,8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9.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470,82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29,176.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42)《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
1 年产6,500万套高端新能源汽 599,523,000.0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车关键零部件及精密轴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155,529,176.74
合计 769,523,000.00 570,000,000.00 555,529,176.74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89,679,068.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4,137,191.2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617,493.45元、理财产品收益2,346,936.89元、扣除银行手续费537.00元)。
三、使用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因公司与客户合作过程中采用迪链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结算较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使用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主要操作流程与要求如下:
1.使用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合同签订: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方式进行支付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3.款项支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支付方式,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流程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支付,并建立单独的支付台账。
4.募集资金置换:每月月末或下月初,财务部门按月统计拟置换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明细表,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流程申请募集资金置换。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流程审批后,财务部门应将审批后的明细表及相关的支持性文件通过邮件发送至保荐人,经保荐人审阅后,财务部门方能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交书面置换申请。
5.募集资金转出: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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