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广 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 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3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34,105,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41,050.00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410,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5,079,452.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57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半年度,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1,302,286.72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521,602,222.65
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504,887,100.23 元、补充流动资金 774,248,652.82 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7,827,229.31 元(包含
2024 年 1 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 64,232.28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扣除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87,712,213.44 元(包含净利息收入14,234,983.27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
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
修订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工作进度,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3602004929200384582 --
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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