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4-09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352.45万元(暂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
(二) 本次新增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的案件为以下借款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案件当事人:
被 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 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
2. 案件基本信息:
受理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3.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00 元、逾期利息 228,000.00
元及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 30,000,000.00 元为基数
计算的罚息;
(2)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00 元、逾期利息 225,888.89
元及自 2024 年 7 月 6 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 20,000,000.00 元为基数
计算的罚息;
(3)判令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若有)由被告承担。
4. 事实与理由:
原告就被告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利息
及诉讼费等款项。
5.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无法判断
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