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岭南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789 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
3.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 2024 年 1 月 16 日
4. 回售款划拔日:2024 年 1 月 17 日
5.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 年 1 月 18 日
6. 回售申报期间,“岭南转债”将暂停转股
7. “岭南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8. 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9.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789 元/张(含当期利息)卖
出持有的“岭南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岭南转债”
的收盘价为 110.1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岭南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公司可转 债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工程 PPP 项目” (以下简称“邻水项目”)总投资规模调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 布局等客观情况,同意公司将 10,258.14 万元募集资金继续用于邻水项目建设,将该
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18,400 万元(包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岭南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岭南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岭南转债”回售条款概述
根据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岭南转债”本次回售原因及方案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岭南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公司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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