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20:33:18 股吧网页版
友邦吊顶: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沈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该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当前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流程和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