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4-021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郑光良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7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587,878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675,975股,占公
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1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911,903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70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583,9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681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4.0909%;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273%。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583,9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681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4.0909%;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273%。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583,9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6818%;反对 3,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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