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8 18:07:04 股吧网页版
物产金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4-056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南通金轮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南通金轮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控股”)计划自 2024 年 5 月 25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6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197,29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近日,公司收到金轮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金轮控股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金轮控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金轮控股 27,901,734 13.51 27,901,734 13.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901,734 13.51 27,901,734 13.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股东金轮控股的减持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股东金轮控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详情可
参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金轮控股本次减持事项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公司股东金轮控股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4、公司股东金轮控股的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金轮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