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4 19:29:40 股吧网页版
小崧股份及相关人员遭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马换换 实习生 王蔓蕾


K图 002723_0

  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实习生王蔓蕾)7月4日晚间,小崧股份(002723)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彭国宇、总经理卢保山、财务总监温琳于2024年7月4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彭国宇、卢保山、温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年4月30日,小崧股份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691.64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广东证监局表示,小崧股份未按规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且截至公司2023年年报发布也未披露相关业绩预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小崧股份董事长彭国宇、总经理卢保山、财务总监温琳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小崧股份、彭国宇、卢保山、温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