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崧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
者共计发行 48,030,17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1.93 元/股。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72,999,999.6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4,300,405.8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699,593.8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
(2021)第 41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 投资进度 备注
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1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28,000.00 19,006.95 67.88% 拟结项
2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 14,000.00 9,005.64 64.33% 拟终止
备购置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14,775.45 96.57% -
4 发行费用 - 1,430.04 - -
合计 57,300.00 44,218.08 77.17%
注: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及“安全与
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说明
渤海银行股份有 2059*********132 一般存款账户 1,201.69 -
限公司成都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 9550************848 一般存款账户 4.67 -
限公司江门分行
江西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滨江 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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