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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1 18:05:17 股吧网页版
萃华珠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3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7 月8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7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将登记材料发送至 ch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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