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12 室雄韬
股份大会议室。
二、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
1、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提案 1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
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于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
4、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 16:3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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