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债券简称:22 国信 05 债券代码:148029.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6 债券代码:148087.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2 债券代码:148179.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3 债券代码:148227.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4 债券代码:148282.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6 债券代码:148313.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7 债券代码:148425.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8 债券代码:148426.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09 债券代码:148513.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10 债券代码:148531.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11 债券代码:148532.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12 债券代码:148549.SZ
债券简称:23 国证 13 债券代码:148550.SZ
债券简称:24 国证 01 债券代码:148580.SZ
债券简称:24 国证 02 债券代码:148592.SZ
债券简称:24 国证 03 债券代码:148593.SZ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4 年 5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国信证券”或“公司”)出具的公告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2 国信 05”、“22
国信 06”、“23 国证 02”、“23 国证 03”、“23 国证 04”、“23 国证 06”、“23 国证
07”、“23 国证 08”、“23 国证 09”、“23 国证 10”、“23 国证 11”、“23 国证 12”、
“23 国证 13”、“24 国证 01”、“24 国证 02”、“24 国证 03”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和发行人于 2024 年 5 月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公告”),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廖锐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限届满之日止;免去谌传立先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廖锐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82 年 3 月,硕士。
廖锐锋先生曾任深圳市工商局西乡工商所副主任科员,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深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委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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