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40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证[2016]414 号文
《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827.9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8,019,983.18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2,280,583.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15,739,4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 483800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8]211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通过定价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06,87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7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5,999,959.12
元,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本段以下称发行费)共计人民币 31,0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64,999,959.12 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瑞华验字[2018]第 4851000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44,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0,999,959.12 元。
3、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2286 号文
《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0,017,7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1,90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18,117,70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
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510008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783,018.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7,706,379.2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 1-6 月,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235,772.79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4,201.67 万元,累计银行管
理及手续费支出 0.39 万元,渤海银行销户结转 1.9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0.51 万元。
2、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 年 1-6 月,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29,029.49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28.43 万元,累计账户
管理及手续费支出 0.13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97.35 万元,2024 年
上半年销户结转 1.45 万元,募投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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