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刘胜强)
作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本年度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胜强,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博士后、教授,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重庆会计领军人才,重庆首批会计咨询专家。现任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了四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积
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根据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次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 实际列席
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次数
4 1 3 0 0 1 1
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 2023 年度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报告期内根据有关规定召集并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审核与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开展监督和核查工作,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对重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沟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计提及发放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3、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认真考量,认为公司的董事会的规模与构成能够满足公司现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均按照其职权范围和责任有效开展,未发现不能履职或不履职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确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将于 2024 年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时掌握公
司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经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进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有效沟通,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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