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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及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通过
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4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沟通会,会上主要讨论了审计报告主要
内容并审计过程中需关注的重大事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及对前期沟通过程中的关注事项进行了答复。

(三)2024 年 4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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