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主要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有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同时为满足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与售价对锁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以规避和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额度、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大宗商品包括铝材、马口铁等的商品期货,不做投机和套利。
3、交易对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选择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大宗商品期货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
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
五、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批准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铝材及马口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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