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3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8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26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兴材料”)于 2024 年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8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6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
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6、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
7、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
限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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