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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3 号)注册批准,公司向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6,030,038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号 (股) (月)
1 瑞昌新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75,536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57,081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80,686 6
4 UBSAG 7,510,729 6
5 吴晓琪 5,364,806 6
6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4,399,141 6
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 4,399,141 6
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42,918 6
合计 96,030,038 -
本次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函,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8 名认购对象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认购对象锁定所认购的上述股份,不得进行流通转让。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 年 6 月 1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96,030,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316%。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 8 名,共涉及 87 个证券账户。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账户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号 证券账户名称 量 数量(股) 数量(股)
瑞昌新能企业 瑞昌新能企业管理合
1 管理合伙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1 12,875,536 12,875,536
(有限合伙)
诺德基金-红线-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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