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6 18:03:06 股吧网页版
浙江建投: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6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 26 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秀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对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符合公开发行一般 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议案》

鉴于公司存量债券注册额度已陆续到期,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持续丰富融资模式,保持 并不断提升集团的直接融资能力,公司拟于境内注册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的银行 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
别不超过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一般公司债券、私募公司债分别不超过10亿元),具体注册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分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注册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非公开发行方式。

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分为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期限
分别为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不超过 5 年(含 5 年)、不超过 5+N 年(含 5+N 年)。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
合品种。

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
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