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2 18:19:12 股吧网页版
金发拉比: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3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证券代码:002762 公告编号:2024-033 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4年8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4年8月2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8 人,代表股份 191,681,44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0,521,56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81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1,159,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6 人,代表股份 3,165,44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05,57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1,159,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76%。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纪传盛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调整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999,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4%;
反对 515,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0%;弃权16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3,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683%;反对 515,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08%;弃权 16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10%。

以上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刘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