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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二
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新增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1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并经有权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机关批准,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股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股份,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3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进行。 他方式进行。
4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 (三)项、第(五)项、第(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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