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9:07:23 股吧网页版
中坚科技: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6)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7)历史沿革:北京兴华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
许可《 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
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所。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10)人员信息:北京兴华 2023 年年末合伙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43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6 人。

(11)业务信息:(11)业务信息:北京兴华 2023 年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
入总额86,273.5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1,308.25】万,证券业务收入4,236.42】万元。2023 年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1】家,审计收费总额《 2488】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4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