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件核准,本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
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5,723,514.82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
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18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 号”文件核准,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28,854,8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766,873.0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087,926.9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众
环验字(2018)010098 号”《验资报告》审验。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17,371,650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94.5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76,981.1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8,023,013.43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间 金额(元)
2015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8,551,600.00
减:发行费用 75,723,514.82
2015 年 12 月 3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22,828,085.18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5,421,878.29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40,814,273.86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4,000.00
减:以前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827,000,000.00
加:以前年度赎回理财产品 8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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