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7 19:57:45 股吧网页版
万里石: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 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

2、交易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资金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1,000 万元。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5、业务期限

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鉴于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4、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6、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并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从而实现稳健经营,具有必要性;公司已经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