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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8:39:37 股吧网页版
微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沈梦晖)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沈梦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沈梦晖,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并曾兼任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委员会常委,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等。现任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量子泛娱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铱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冠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出席详情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

沈梦晖 2 3 0 0 否 2

在出席会议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计 7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出
席详情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沈梦晖(召集人) 6 2 4 0 0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审计室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相关工作情况;特别关注逾期信托理财进展情况,敦促管理层加强理财管理;在年报编制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做好审计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沈梦晖 1 1 0 0 0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对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决策程序、薪酬发放标准均符合公司制度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按照监管规定必须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本人将在2024 年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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