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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只限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3、交易对手:具有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额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产品外销占比超过 50%,出口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远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根据外汇收款情况确定拟开展业务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3、交易对手:具有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拟投入额度、期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
度。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 12 个月。
5、投资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只涉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8、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上述制度就业务操作原则、职责和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保密措施、风险管理与处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董事长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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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