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3 号)。公司董事会接函后,立即逐项落实问询函中的有关内容,现将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69,468.07 万元,同比增长 24.53%,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509.86 万元,同比增长 87.57%;其中,跨境电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5,663.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3.58%,同比增长37.0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根据年报,跨境电商业务主要为 ToC 端客户,说明不同配送方式下,收
入确认时点。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业务模式,详细说明对销售与收款循环执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的具体情况、是否发现异常;IT 信息系统中对跨境电商业务收入确认的核查情况,信息系统是否能够有效支持和验证线上销售的运行、数据记录的完整与准确;年审中对电商业务收入所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样本覆盖率,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订单与第三方物流快递单号匹配情况、采购订单与系统订单的匹配情况、收入确认记录与对账邮件匹配情况,网上交易清单与资金流水匹配情况、海关出口单证核查情况、函证情况等,并对跨境电商业务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电商业务毛利率为 63.31%,比上年同期增长 3.82%。请结合
业务模式、行业竞争情况、境内外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电商业务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金额,分析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明显背离行业整体
情况。
3、根据电商业务境外销售区域,列示 2023 年各区域销售金额、较上年同期
变化情况。
4、根据公司业务模式,跨境电商物流费及运输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请说明不同配送模式下,分别列示前十大物流运输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合作时点,较上年同期变化情况;将物流运输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是否与境内外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会计处理方式一致,对毛利率的影响。
5、根据以前年度问询函回复,物流官网保留期间有限,部分仅能保留 15 天。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对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所涉及的物流运输费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对公司物流运输费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6、根据年报,你公司跨境电商业务销售如客户拒签,则将入库海外仓。请说明报告期内跨境电商业务退货金额、占比、退货所涉及产品入库记录及处置情况。
7、报告期内,包装业务、广告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交易金额、合作时点,较上年同期变动情况。
【回复】
(一)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收入确认情况
1、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不同配送方式的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与承运方的合作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全程配送”的合作方式,针对 COD(货到付款)销售模式,物流服务商主要提供国内提货、国内报关、短暂仓储、订舱、运输、国外清关、货物运输、代收货款、货款结算等服务,针对在线销售模式,物流服务商除不负责代收货款外,其他服务和 COD 销售模式的服务相同;其次是“头程+尾程”的合作方式,头程的物流服务商主要提供国内提货、国内报关、短暂仓储、订舱、运输、国外清关等服务,尾程的物流服务商主要提供货物运输、代收货款、货款结算、仓储服务等服务。
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主要为 To C 端客户,向客户销售商品包含转让商品所有
权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客户通过线上单页、独立站、在线平台等渠道下单后,公司委托物流公司配送交货给客户。无论采用何种配送方式,
公司均是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在货物包裹妥投时点确认收入。
2、销售与收款循环执行的内部控制测试情况
(1)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情况
公司根据跨境社交电商业务特点,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制定《电子商务内部控制手册》,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设计了九个二级流程,包括:销售计划编制、选品管理、设计管理、素材管理、翻译管理、网站编辑、运营优化管理、收入确认、收款管理。
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控制: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销售部门及客服部门负责货款跟踪及回收,财会部门负责办理资金结算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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