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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9:03:16 股吧网页版
丰元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赵光辉先生租赁其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19号楼2802室、2803室、2810室、2811室的房屋记载面积中的568.61㎡部分作为办公用房,年度租金为人民币1,349,027.23元/年,租期为3年,租赁期限自202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租金总额人民币4,047,081.6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因办公场所优化调整,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提前终止上述房屋租赁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出租人: 赵光辉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日为2024年9月1日,自此以后,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均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不再履行,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结算。

第二条 费用结算及房屋返还

1、租金及其他费用结算

双方约定,于合同解除后30日内,双方结清截至2024年8月31日时《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及水、电、气、通讯、消防、卫生、安全等费用。

2、乙方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按现状将房屋交还甲方,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第三条 其他事宜

1、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房屋租赁合同》项下所有未结事项一次性解决完毕,此后双方均不得就《房屋租赁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2、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即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双方关于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三、终止房屋租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终止房屋租赁事项是公司子公司优化调整办公场所的合理安排,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后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正常办公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
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晓萌女士、赵凤芹女士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终止房屋租赁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终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子公司优化调整办公场所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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