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7 20:01:26 股吧网页版
华锋股份:关于召开“华锋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华锋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星
期五)召开“华锋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三)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
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

(六)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置换公司“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办法:

1、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 2024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6:30 前到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每一张“华锋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过半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